2014年9月6日 星期六

《恐怖電影·驚慄悖論》/ Ethelred Little

《恐怖電影·驚慄悖論》/ Ethelred Little

驚慄片幾乎打從電影發明便存在,由初期多以吸血鬼等哥德式恐怖 (Gothic horror) 為題,到現今各式各樣的恐怖題材,驚慄片仍是電影中主流的類型 (genre)。然而,驚慄電影的要旨是喚起觀眾的負面情緒,似乎與美學和官感上的享受背道而馳,亦即是所謂的「驚慄悖論」(horror paradox)

Nosferatu, eine Symphonie des Grauens, 1922
恐怖電影

不同類型的電影有各自的詮釋和欣賞準則,作為恐怖電影,就是要為觀眾帶來驚慄的感覺 ── 詳見:《電影·類型理論》。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是「什麼是驚慄片?」驚慄片不一定是指有恐怖成分的電影,恐怖是一個更廣泛的概念,至少有哲學家認為當中分了「藝術恐怖」(art-horror) 和「自然恐怖」(natural-horror)。驚慄片所處理的只是前者,而後者是指我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恐怖 [1]

觀察早期的恐怖電影,我們會認為恐怖片就是指有怪物出現的電影,例如《不死殭屍恐慄交響曲》(Nosferatu, eine Symphonie des Grauens, 1922) ,和《科學怪人》(Frankenstein, 1931)。事實上,也有哲學家認為,科學上不能解釋的怪物就是恐怖片重要元素,這些怪物往往能使人感到恐懼和嘔心 [2] 。然而,這種定義所面對的難處是,有部分的驚慄片會被排除於外,例如:《恐懼鬥室》(Saw, 2004) ── 這表示了:有部份電影雖然沒有怪物,也沒有超自然的東西,但我們仍然會歸類它們為恐怖片。

Frankenstein, 1931
為了解決上述的難處,有哲學家提出:只要是各種對邪惡的描述,便是恐怖片 [3] 。可是,雖然這種法能解釋《恐懼鬥室》這類的恐怖電影,但卻需要面對另一個問題,也就是使一些電影被錯誤歸類為驚慄片。舉例:《華爾街之狼》(The Wolf of Wall Street, 2013) 是對人性邪惡描述的電影,我們會它是一齣驚慄片嗎?

以上的嘗試指出,我們似乎很難把恐怖定義為實質的物件、畫面或劇情。其中一個解決方法是:把恐怖定義為一種心靈狀態 (mental state)。但在多種心靈狀態中,恐怖屬於哪一種?如果恐怖是一種信念 (belief),似乎不太合理,我們必須要相信電影中的事物是真的,才能感到恐懼嗎?事實上,在我們看驚慄片時,似乎都知道電影中的情節是假的。有人可能會恐怖是一種情緒 (emotion),這便能解決信念所面對的難處。可是,情緒必需指向某特定對象(就電影而論就是實質的物件、畫面或劇情),不能無對象地出現[4] 如之前所過的怪物和邪惡描述,就是恐怖情緒指向的對象。因此,把恐怖定義為情緒,等於把整個問題帶回剛開始時的討論,等於把恐怖定義為怪物等特定對象,同樣會面對上述的反例。

有哲學家把恐怖定義為一種心情 (mood)。根據這個定義,恐怖片就是能為觀眾帶來恐怖心情的電影 [5] 。所謂的心情,換一種表達方式是電影帶來的氣氛 (atmosphere) ,不需要指向電影中的特定對象(如:畫面或劇情),因此不同於情緒,也不會面對情緒所面對的問題。當然,心情與情緒不是互相衝突的概念,心情可影響觀眾情緒。把恐怖定義為一種心情,比較符合我們日常生活的體會,試想像在看驚慄片時,為什麼有時候在驚嚇情節出現前,我們已經有恐怖的感覺?這顯示了恐怖可以是沒有特定對象。同時,心情通常比情緒持續更久,例如:憂鬱的心情比不快樂的情緒持續更久,套在電影中,恐怖的心情比驚恐的情緒持續更久,這一點也符合了我們看恐怖片時的經驗。(對於電影與情緒的討論,詳見:《電影情緒·虛構悖論》)

不論恐怖的定義是什麼,我們都會承認恐怖是一種負面的感覺,而這導致哲學家提出「驚慄悖論」[6]

驚慄悖論

所謂「驚慄悖論」是指:一方面我們不喜歡接觸使自己有負面情緒的事物;但在另一方面,我們卻會願意看恐怖和嘔心的電影。這似乎是一個自相矛盾的結果。這種悖論不只是應用於電影,而是所有形式的藝術作品,而事實上類似的悖論早在十八世紀由 Jean-Baptiste Dubos 提出 [7]  ── 雖然,哲學家普遍認為最早為 David Hume 提出。

面對這個矛盾結果,不少哲學家嘗試提供解決方法。有哲學家認為,當我們欣賞作品時,會忽略負面感覺的部分 [8] 。有些則認為負面感覺能轉化為歡愉 (pleasure) [9] 。這些方案原先是用於解釋悲劇所帶來的負面情緒,有哲學家認為不適用於恐怖作品 [9] 。近年的討論主要圍繞 Noël Carroll 的解決方案,他認為即使恐怖電影帶來恐懼和嘔心等負面效果,但這只是獲得更大歡愉而得負出的代價 [11]

對於這些解決方案,即使假設它們都有足夠證據支持,還是要面對一個更根本的問題:為什麼我們要從恐怖片中獲得這些歡愉感?要追求快樂,其他類型似乎是更好的選擇。哲學家Daniel Shaw 嘗試提出一種只有恐怖片能提供的快感,恐怖片使我們能從怪物和殺人狂的角度,懲罰那些罪有應得,和令人煩厭的角色 [12] ,例如:《恐懼鬥室》這類的電影。但問題是,有很多恐怖片都是講述無辜者受害,為什麼人們還是喜歡觀看?

Saw, 2004
另一個問題是,即使我們能從恐怖片中獲得快感,也不能證明恐怖片具有藝術價 (artistic value),以及美學價 (aesthetic value)。畢竟不是所有的快感也屬於美學的範疇,要成功證明恐怖片帶來的感覺屬於美學感覺,才能恐怖片具美學價 ── 這涉及了美學,與非美學之間的劃分問題。同時,即使恐怖的快感具有美學價,也不必然具有藝術價;另一方面,即使恐怖片沒有美學價,也可具有藝術價 ── 明了為什麼我們要把藝術價值,和美學價值作出區分 -- 詳見:《美學概念:美學與藝術》。而這些都是更根本的美學問題。

註釋

1. 參見:Robert, S. (2003). “Real Horror”, in In Defense of Sentimentality. Oxford: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pp. 108–130.

2. 參見:Carroll, N. (1990). The Philosophy of Horror; or, Paradoxes of the Heart, New York: Routledge.

3. 參見:Yanal, R. (2003). “Two Monsters in Search of a Concept,” Contemporary Aesthetics.

4. 對於情緒的探討,可參巧: Goldie, P. (2002). The Emotion: A Philosophical Explration, New York: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p. 19.

5. 參見:Andrea, S. (2014). Horror and Mood.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, 51(1), pp. 39-50.

6. 參見:Carroll, N. (1990) The Philosophy of Horror; or, Paradoxes of the Heart, New York: Routledge.

7. 參見:L’Abbé Jean-Baptiste Du Bos. (1719). Réflexions critiques sur la poësie et sur la peinture, 2,  Paris: Pierre-Jean Mariette,1719.
更多資料,參見:Livingston, P. (2013). Du Bos' Paradox. British Journal of Aesthetics,53(4), pp. 393-406.

8. 參見:Morreall, J. (1985). “Enjoying Negative Emotions in Fictions,” Philosophy and Literature, 9, pp. 95–103.

9. 參見:Neil, A. (1992). “On a Paradox of the Heart,” Philosophical Studies, 65, pp 53–65.

10. 參見:Hume, D. (1985). “Of Tragedy,” in E. F. Miller (ed.) Essays Moral, Political, and Literary, Indianapolis: Liberty Classics.

11. 參見:Carroll, N. (1990) The Philosophy of Horror; or, Paradoxes of the Heart, New York: Routledge.

12. 參見:Shaw, D. (2001) “Power, Horror, and Ambivalence,” Film and Philosophy 6: 1–12 (special issue, horror)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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